「前方為科技執法路段,請小心駕駛。」您發現了嗎?行駛在道路上,測速照相警示軟體通知變得更多更頻繁了?全台各地持續新增科技執法設備,政府交通罰鍰收入成長創新高,全台罰單數量火力全開飆升當中。
科技執法持續擴大設置 罰單申訴件成長高達149倍
台北科技執法從108年正式上路,根據台北市交通大隊統計,罰單申訴件數從25件逐年增長來到至今3,730件,成長高達149倍!科技執法執行,仰賴AI系統進行初步篩選,當系統偵測到違規行為後,透過系統自動拍照截圖後,仍需仰賴人工進行二次審核過濾;然而,當案件數量龐大時,仍可能發生疏漏,導致部分民眾接獲錯誤罰單。
遭開罰民眾怨聲載道提出質疑,濫開的烏龍罰單是否有績效檢討制度?民眾的錢包誰來把關,科技執法是否成了罰單業績一把抓,「先開單,後申訴」?網友抱怨事隔多日,無預期收到罰單後,對於開罰事由感到一頭霧水,「原來那天我禮讓救護車被開罰?」「牽著無法發動的機車去維修,等32秒紅綠燈走斑馬線過馬路也被罰……」
申訴過程耗時耗力,民眾須想方設法為自己跑流程,蒐證舉證自清,有時選擇「花錢消災」。科技執法告發最長可以拖到2個月之久,一般行車記錄器,1個多月後即可能系統自動資料清理,被舉發用路人難舉證;也有許多民眾遭多次開罰後,依然無法確實理解違規事由,只能迴避相關路段以避免受罰;身為科技執法開罰常客的民眾楊先生表示,「聽說現在整個桃園市都是科技執法!嚇死人了就不要去,或是抄小路去它拍不到的地方啊。」
根據台北市交通大隊與新聞統計,主要分為以下六大申訴理由:禮讓救護車、迴避事故車或障礙物、車輛發生事故與故障、執行公務車輛、設備數據異常誤判、行人停留中央分隔島,駕駛遭系統誤判未禮讓。
盼申訴流程整合與透明化 保障民眾權益
北市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謝睿騰表示,科技執法設備是採AI應用技術,系統整合違規車輛自動偵測、車牌辨識及後端作業管理平台等,架設點均配置全景智慧事件分析攝影機、車牌辨識攝影機,全天候自動蒐證違規行為,保障用路人安全,還可撙節警力。警方強調,科技執法目的不在取締,而是希望嚇阻違規行為,減少肇事風險和人命傷亡。
對於收到違規罰單的民眾,申訴機制成為關鍵的救濟途徑。根據警方表示,以往的申訴流程主要透過書面來回往返,如今已簡化為先行電話通知,若經審核確認為錯誤舉發,將主動撤銷罰單。但是,申訴的過程中,民眾仍需提出合理證據,例如行車記錄器畫面、醫療證明或其他相關文件,來佐證自身的情況。例如,若民眾因聽到救護車鳴笛而違規行駛,則可調閱當時的監視錄影畫面進行比對。警方強調,錄影功能的引入,正是為了提高舉發準確性,避免單憑靜態照片導致誤罰。
道路路況難掌握 民眾更討厭交通法規「未充分宣導」更迭頻繁
科技執法是交通執法新趨勢,自108年執行以來,警方認為依數據資料顯示,科技執法幫助違規件數減少、車流趨於穩定及事故件數下降,但民眾無所適從地表示,舉發項目包括未依規定行駛車道、違規停車、超速等,皆標示「科技執法」,然而道路複雜,各縣市取締內容不一,讓駕駛人看到「科技執法」標示感到戰戰兢兢,進退不得。即使駕駛人在左轉車道,原可以依循引導線預備左轉,卻擔心被開罰不敢超越路口,導致左轉車道回堵。
超速遭吊扣牌照的民眾陳先生表示,「我覺得科技執法有它存在必要,但最擾民的是我想知道這些法規更新,例如路段速限修改,有沒有方式確保全國民眾即時知道?」守護路口及行人安全的共識已逐漸建立,民眾並非反對科技執法,盼公部門最好能找出有效宣導,以教育民眾守法為目的,懲罰應為最後防線。交通部這兩年大幅修改交通設施,包括路口偏心設置、行人斑馬線退縮等,雖然為改革交通立意良善,但五花八門的執法內容,讓民眾上路提心吊膽,多日未預警收到罰單後,才能自行猜測違規原因。
科技執法助警力重新分配 降低交通執法成本
科技執法提升了違規取締效率,也為警力調配帶來變革。過去警方需在外站崗巡邏開單,如今則分配部分人力進行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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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 則留言
法都在,就選擇執行的方式有意見。
真他** 現代土八路 竟然在台灣發生 其實也是一大堆 對個人來講都是廢話 所以個人把這種新聞刪除 因為根本沒有去看的需要 浪費生命 還是多念佛號吧
政府垃圾強盜
科技執法倍增交通事故還不是每年在攀升
如果不想被罰、又不想遵守想叛逆,換行駛別條路不就好了,不相信會連農田路也有科技執法
1、 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舉發案件:
(1) 百分之七十五分配予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。
(2) 百分之二十四分配予各處罰機關。
(3) 百分之一解繳國庫。
====一般常見的交通違規是算在這個
2、 內政部警政署所屬專業警察機關(國道公路警察局除外)舉發案件:
(1) 百分之七十解繳國庫。
(2) 百分之三十分配予各處罰機關。
====保一保二網路之類的,火車法院相關警察之類的算在這裡
3、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舉發案件:
(1)百分之五十三解繳國庫。
(2)百分之三十分配予各處罰機關。
(3)百分之十七分配予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。
====紅班馬,國道上他最大
4、公路監理機關舉發案件,由處罰機關收繳處理。
違反本條例第三章、第四章及第五章之罰鍰,由處罰機關收繳處理之。
====改車噪音什麼的,驗車保險過期之類的算在這裡
科技執法就沒辦法辨識道路工程跟救護車,也沒有再篩選,申訴還要自己舉證
故障拋錨或是皮帶斷裂也會有啊科技執法太過了
民進黨 執政 你們有啥辦法啊! 騎車 、開車 過人行道 忽然有人 衝出來 硬過 開車 騎車 罰單接不完啦
罰鍰應該蓋停車空間 只收錢亂搞錢,爛政府
沒辦法立即看出是否違規,就停止開罰,假使申訴成功,開單人員要有一定的懲處
不要再解釋了
單子開出來就要負責任
可以先篩選出來
理由有一大堆
煩死了
87民進黨的交通部
交通法規的前提是要告知民眾你當時錯了,那裡錯,當場告知才開單,人民當下有知的權力,並不是傻傻的等1星期或2個月才收到罰單,當下並無告知的權力違憲跟人民隱私權違憲
説白了就是先開罰單在説吧!
長大了才知道這些東西都是拿來賺錢的不是拿來遏止的
以科技植髮為名,行開單撈錢之實!
跟區間測速一樣,腦殘設計,還有人同意。
會有人屁話你不違規就不會被開罰單,假什麼正義
科技搶錢的速度比較快?
幹,屁話很會講
請立法院立法,凡申訴成功罰單,該開單員警必需負起相對處分,不僅避免擾民,也能遏止員警為達績效亂開罰單的問題
😂😂😂那我就;車牌遮蔽 遮好遮滿❤❤❤❤❤❤❤!看你怎麼查緝😂😂😂😂😂😂😂我遮蔽車牌 我爽爽❤🎉🎉
426很會搶錢
不管合理否先開單後申訴,吃定民眾討生活不易,哪有精力耗。爭議舉發如此高,好像貼標台灣人民守法意識低落
根本就是搶錢⋯⋯科技執法因該要廢除、交通警察就不用巡邏勤務嗎?領錢這麼爽哦⋯⋯拿納稅錢養這些無腦的人員、以前沒有那麼多這些東西也沒嚴重事故啊⋯⋯